相关文章
友情链接

没许可证,搅拌站擅自取水

国务院颁布的《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规定,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申领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然而,知情人士日前向本报反映,新建区望城镇一家搅拌站没获得取水资格,却大肆私采地表水。22日,新建区水务局水政监察大队叫停了该公司的取水行为。

调查:抽取地表水用于生产

日前,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市民向本报反映,望城镇四联村附近的一家搅拌站证照不全便开工营业,还偷采水资源。这位市民告诉记者,搅拌站每天要搅拌数千立方米的砂石,按比例用水达数百吨。由于用水量大,搅拌站从附近的池塘取水,但由于池塘水质不好,所以不少生产用水采自地下水。

22日,记者来到搅拌站发现,搅拌站蓄水池旁边,直径十多厘米的水管直通地下。不过,这个地下取水井已经被水泥封住。“这种小井是当地居民留下的,现在没用了,所以把它封了起来。”搅拌站一名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搅拌站使用的是附近水塘里的地表水。

另外,记者看到,搅拌站有一处水管,水管安装在水塘附近,工作人员表示,这根水管是用来抽取水塘里的水的。记者发现,水管接入蓄水池,蓄水池里蓄满了水。

搅拌站内道路泥泞不堪

记者在搅拌站走了一圈发现,或许是下雨的缘故,站内遍地黄泥巴。周边村民表示,每逢雨天,道路泥泞不堪,天晴则漫天灰尘,“搅拌站开业近两年来,相关部门一直没有加以制止”。

搅拌站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搅拌站是泓强混凝土公司新建分公司建造的,开业不过一年多时间,混凝土主要供应望城一在建项目,“搅拌站属于临时性质,项目竣工后便会拆除”。

说法:已责令搅拌站整改

新建区水务局水政监察大队裘强大队长告诉记者,据他们调查,搅拌站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建设地下水取水设备,违反了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我们已经向搅拌站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裘强介绍,逾期不补办或补办未被批准的,责令限期拆除、封闭取水设施,逾期不拆除的由水政主管部门组织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

记者了解到,《南昌市水资源条例》规定:单位和个人直接从江河、湖泊或地下取用水资源(含矿泉水、地热水)的,应依法向具有审批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取水许可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或列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淘汰目录,或产品不符合行业用水定额标准的建设项目,水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发放取水许可证。

搅拌站环评手续正在补办

从整改书上,记者获悉这一搅拌站企业名称为江西省启茂节能建材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新型建材生产、加工、销售等。裘强表示,“启茂”“泓强”是一起的。

记者了解到,搅拌站至今没有办理环评手续。搅拌站相关负责人对此解释道,环评手续正在补办,还没发下来。

滥采地下水最高罚10万元

此外,《江西省水资源条例》规定,建设项目取水实行水资源论证制度。未依法完成水资源论证工作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和投产使用。在城市公共供水管网供水规模能够满足用水需要的地区,不得新增开采地下水,原有的自备水井应当限期封闭。

违规超采、滥采地下水,由县级以上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封闭其取水工程,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违规在城市公共供水管网供水规模能够满足用水需要的地区新增开采地下水,由县级以上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封闭其取水工程,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